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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入出國境及居留停留規則 第5條

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其出境: 一、經司法機關通知限制出境者。 二、經財稅機關通知限制出境者。 外國人因其他案件在依法查證中,經有關機關請求限制出境者,得禁止其 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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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