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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第27條

學生學期學業、體育、軍訓科目成績不及格者,均不予補考,必修科目應 令重修;但各校學則規定,不及格科目得予補考時,以一次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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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