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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第5條

報考各校一年級新生除第六條所定同等學力者,應繳驗同等學力證件外, 應繳驗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之畢業證書或臨時畢業證明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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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