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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第7條

第 二 章 新生
新生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能於該學期入學時,應依學校規定檢具有關證 明於註冊截止前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核准後,始可於次學年入學, 毋須繳納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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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的其他條文

第4條各校聯合或個別招收新生,應於招考前三個月擬定各系、所招生名額及招生簡章報請教育部核准,未經核…第5條報考各校一年級新生除第六條所定同等學力者,應繳驗同等學力證件外,應繳驗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之畢…第6條報考各校一年級新生之同等學力資格規定如左:一、各類高級進修補習學校結業,持有結業證明書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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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