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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 第6條

第 二 章 新生
報考各校一年級新生之同等學力資格規定如左: 一、各類高級進修補習學校結業,持有結業證明書者。 二、大陸來臺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證明書者。 三、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四、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五、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六、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者。 七、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持有考試及格證明書者 。 八、曾在高級中學肄業學生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一) 修畢二年級下學期課程,可以升級,因故失學二年以上,持有原校 修業或轉學證明書及成績單者。 (二) 修畢三年級上學期課程,因故失學一年以上,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 書及成績單者。 (三) 曾在三年級下學期肄業,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三下修業證明書及三上 或三下成績單者。 九、高級中學資賦優異學生,持有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發給之提早升學報考 證明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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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學籍規則中另有 1 條條文提到第6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5條報考各校一年級新生除第六條所定同等學力者,應繳驗同等學力證件外,應繳驗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之畢…

「新生」的其他條文

第4條各校聯合或個別招收新生,應於招考前三個月擬定各系、所招生名額及招生簡章報請教育部核准,未經核…第5條報考各校一年級新生除第六條所定同等學力者,應繳驗同等學力證件外,應繳驗高級中學或同等學校之畢…第7條新生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能於該學期入學時,應依學校規定檢具有關證明於註冊截止前申請保留入學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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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