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 第10條

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第10條

專業技術人員之解聘、停聘、不續聘與其通報、資訊蒐集、查詢及申訴等事項,比照教師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