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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院校預備軍官初選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本會所需作業費,每一學生按當年大學聯考報名費百分之十收費 (其不合 格或不志願參加者免收) ,其支配使用由本會議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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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