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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傳播事業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18條

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於臺灣地區從事第三條第五條工 作者,其許可及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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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