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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捷運法 第30條

大眾捷運系統設施之操作及修護,應由依法經技能檢定合格之技術人員擔任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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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