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大眾捷運系統行車及其他事故卹金及醫療補助費發給辦法 › 第7條

大眾捷運系統行車及其他事故卹金及醫療補助費發給辦法 第7條

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因行車或其他事故肇事,其肇事原因及其責任,必要時由大眾捷運系統地方主管機關聘請專家組成小組鑑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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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