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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7條

第 二 章 鮪延繩釣漁船作業許可之申請及核發
從事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之鮪延繩釣漁船,每年度船數以六百六十艘為限。 前項船數限制,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調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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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