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 第39條

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第39條

雇主僱用前條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連續滿三十日,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發給僱用獎助。 前項所定僱用,為雇主以不定期契約或一年以上之定期契約僱用勞工。
AI 白話解釋
← 第38條看 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 全文第4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