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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財團法人捐助章程訂定準則 第4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定董事會之職權,包括下列事項: 一、捐助章程之變更。 二、董事之選聘及解聘。 三、董事長之推選及解職。 四、監察人之選聘及解聘。 五、校長之選聘、監督、考核及解聘。六、依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為有助增加學校財源之投資。 七、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為不動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購置或出租。 八、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為學校附屬機構之設立。 九、學校籌設、停辦、改制、合併、解散,或改辦理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或聲請破產之決定。 十、校務報告、校務計畫、重要規章之審核及執行之監督。 十一、經費之籌措及運用。 十二、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預算及決算之審核。 十三、財團法人變更登記資料之審核。 十四、學校法人設立基金之管理。 十五、所設私立學校基金管理之監督。 十六、財務行政之監督。 十七、其他不違反本法第二十九條所定校長職權下,經董事會決議增列之職權。 前項第五款之內容,包括選聘及解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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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學校法人)捐助章程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設立目的。二、事務所地址。三、辦…第3條前條第一項第四款所定捐助財產,包括現金及非現金資產。第5條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所定董事會議之開會次數,應載明每學期最低開會次數。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所…第6條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所定董事會議決議方法,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董事會議進行方式:如以視訊會議…第7條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五款所定監察人之職權,包括下列事項:一、財務之監察。二、財務帳冊、文件及財產…第8條第二條第一項第十八款所稱學校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管理方法,包括本法第四十五條與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9條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九款所定董事及監察人之利益迴避,除依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外,並應載明其應…第10條本準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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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