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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專責人員應依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之規定參加在職訓練,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或妨礙專責人員參訓。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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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