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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 第2條
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專業再保險業之業務、財務及其他相關管理事項適用本辦法之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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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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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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