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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第25條

專科以上學校得考量自身資源條件及發展重點,選擇合適之合併對象,進行合併規劃。 本部得衡酌高等教育發展趨勢、專科以上學校分布狀況及教育資源配置情形,建議及協助專科以上學校進行合併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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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