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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考試規則 第6條

本考試應試科目: 一、一般醫學 二、臨床法醫學 三、法醫病理與解剖學 四、法醫毒物學 五、法醫生物學 六、法醫法規、倫理與公共衛生 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除一般醫學採測驗式試題,法醫法規、倫理與公共衛生採申論式試題外,其餘各應試科目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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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