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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處理法 第86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由司法院定之。 少年法院與相關行政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少年偏差行為之輔導及預防辦法,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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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