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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輔育院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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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輔育院條例 第27條
第 三 章 入院出院
學生出院時,應於核准命令預定出院日期或期滿之次日午前,辦畢出院手續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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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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