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就業服務法 › 第13條

就業服務法 第13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以免費為原則。但接受雇主委託招考人才所需之費用,得向雇主收取之。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就業服務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