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就業服務法 › 第20條

就業服務法 第20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對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者,應推介其就業或參加職業訓練。
AI 白話解釋
← 第19條看 就業服務法 全文第2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