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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衛生檢查規則(89.04.19訂定) 第28條

屠宰衛生檢查所用之各種標誌之格式及其標示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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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