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屠體內臟及其分切物運送衛生查核辦法 › 第5條

屠體內臟及其分切物運送衛生查核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執行屠體、內臟及其分切物運送過程之衛生查核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查核時應作成紀錄,並由查核人員及物品持有人或在場人簽章。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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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