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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港埠費用收費辦法 第3條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相關設施所有權人,得向設施使用人,依其使用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進出口貨物噸數計收使用費。 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得向建築物使用人,依其使用建築物坪數計收使用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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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