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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及所在地。 二、公司統一編號。 三、董事長或代表人姓名。 四、董事長或代表人之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 五、營業範圍。 六、核發年、月、日及登記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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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