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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第20條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投保專業責任保險;其投保方式採逐案強制投保,其最低保險金額由主管機關會商財政部定之。 前項專業責任保險,要保人未經委託者同意,不得退保;保險契約變更、終止或解除時,要保人及保險人應以書面通知委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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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