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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 第25條

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不得拒絕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入會之申請。 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無故拒絕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入會時,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經中央商業團體主管機關核准後,視同已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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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