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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依本條例照價收買或區段徵收之土地,各級軍公機關學校不得請求借用或無償撥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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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