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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工作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第16條

主管機關於性別平等工作會審議後,應將該審議決定以書面通知申訴人、申請人、相對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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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