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情報人員喪失人身自由補償及救助辦法 › 第13條

情報人員喪失人身自由補償及救助辦法 第13條

情報人員喪失人身自由時,應發給有領受權親屬合計五十萬元之一次補償金。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情報人員喪失人身自由補償及救助辦法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