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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案件書狀及卷內文書公開辦法 第5條

下列為應予限制公開之事項: 一、依法核定之國家機密。 二、公務秘密、營業秘密或其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 三、其他依法應限制公開或公開為不當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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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