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戰略顧問委員會組織條例
› 第1條
戰略顧問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1條
本條例依總統府組織法
第二十五條
之規定制定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戰略顧問委員會由總統就具有左列資格之一者特任上將或任命中將戰略顧問十九人至二十九人組織之,並…
第3條
戰略顧問委員會開會時,由主任召集之,並為會議時之主席;主席因事不能出席時,由副主任代理。
第4條
戰略顧問委員會除總統交議者外,對於戰略及有關國防事項,得隨時向總統提供意見。
第5條
戰略顧問委員會於必要時,得請有關機關提供參考資料或於會議時派員列席。
第6條
戰略顧問委員會設辦公室,其編制如附表。(備註:請參閱中華民國現行法規彙編(一)(83年5月版…
第7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看 戰略顧問委員會組織條例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