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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作有機農業使用優惠辦法 第6條

農產品經營者承租第二條所定土地所涉履約管理事項,應優先適用本辦法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國營事業相關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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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