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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 第12條

檢定時間之開始與停止,由監評人員以哨音及口頭通知,應檢人不得自行 提前或延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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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