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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測試試場規則 第34條

試卷 (卡) 裁割或污損屬試務工作人員之疏失者,應對該試卷 (卡) 予以 註記,供閱卷評分參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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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