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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第15條

調解成立者,調解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之數額及負擔,應記明於調解成立書。 調解不成立時,調解費、鑑定費及其他必要費用由已繳費之當事人負擔。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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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