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 第8條

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8條

第 二 章 宣傳
兵役宣傳之內容如下: 一、兵役法令要旨及役男權利義務。 二、現行兵役制度及徵集、召集方式。 三、國軍志願役招募相關訊息。 四、其他足以鼓舞人民服役之事項。
AI 白話解釋

「宣傳」的其他條文

第7條兵役宣傳之對象如下:一、在校學生。二、適齡之社會青年。三、在營服役人員。四、後備軍人、補充兵…第9條兵役宣傳之類型如下:一、定期宣傳:(一)於學校教育期間,運用全民國防教育相關課程及活動,將現…第10條兵役宣傳得視實際需求,採用下列方式為之:一、平面媒體。二、電子媒體。三、資訊網路。四、各式廣…
← 第7條看 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