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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施行細則 第35條

政務人員在本條例修正施行前退職酬勞金及撫慰金基數內涵,仍適用本細 則修正施行前規定。其退職酬勞金支給標準,依附表三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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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