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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民營重大經濟基本建設事業借款保證監督辦法 第6條

被保證人在借款保證期間內如需增加一年以上中長期借款,應事先函徵財政部同意後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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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