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 第19條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有二家廠商投標者,即得比價;僅有一家廠商投標者,得當場改為議價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8條看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2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