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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第7條

政風人員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依各機關組織法規或所適用之職務列等表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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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