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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出版金鼎獎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如下: 一、發行數位出版品之法人、團體或公(協)會。 二、對數位出版產業有特殊貢獻或成就之個人、法人、團體或公(協)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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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