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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處務規程
› 第5條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處務規程 第5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家資通安全政策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二、國家資通安全計畫與資源分配之規劃、協調、推動及督導考核。 三、本署年度施政計畫、中程施政計畫與個案計畫之規劃、執行及管考。 四、政府機關(構)資通安全與人力配置之統籌規劃、協調及推動。 五、政府機關(構)與公營事業機構資通安全業務之評鑑及考核。 六、本署業務績效之評估及考核。 七、本署資訊應用環境之推動及管理。 八、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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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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