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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處務規程 第7條

輔導培訓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資通安全治理成熟度評核制度之規劃、輔導及推動。 二、關鍵基礎設施資通安全管理與防護機制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三、資通安全人力培訓之規劃及推動。 四、資通安全職能基準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五、政府特定資通安全訓練機構與師資培訓規範之規劃、研擬及審查。 六、資通安全認知普及化與推廣策略之規劃及推動。 七、其他有關資通安全輔導培訓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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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