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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處務規程 第6條

通報應變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應變及績效評估。 二、資通安全威脅偵測與防禦機制之規劃及推動。 三、國家資通安全情資分享機制之規劃及推動。 四、資通安全事件鑑識工作之協調。 五、科技犯罪偵查之支援及協調。 六、資通安全威脅情勢之研究及分析。 七、其他有關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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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