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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31條

經認可之文化藝術事業,得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 前項認可及減免稅捐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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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