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文化資產保存法 › 第70條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70條

有關機關依法沒收、沒入或收受外國交付、捐贈之文物,應列冊送交主管機關指定之公立文物保管機關(構)保管之。
AI 白話解釋
← 第69條看 文化資產保存法 全文第7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