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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基本法 第3條

本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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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