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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 第8條

大學各招生單位放榜後,應將新住民報名、錄取及註冊人數報請本部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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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