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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第2條

第 一 章 總則
智慧財產案件之審理,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分別依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程序應適用之法律。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2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4條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營業秘密法第二條所定之營業秘密。第9條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第三條第一款、第四款所定之第一審民事事件,專屬智慧財產法院管轄,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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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